本站公众号
站长微信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1
2
3
搜索:
清欠培训
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
(1995年11月28日 公通字(1995)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债务纠纷大量增加。一些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开放地区相继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讨债公司”,有的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讨债业务;有的则是以经营其他业务名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而实际经营讨债业务;还有的未经登记注册,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开展讨债业务。“讨债公司”承办委托收账追债,参与诉讼或非诉讼代理,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助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了维护国家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一、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
二、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各种公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并通知其按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本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严禁企业以更换名称、变换方式等形式,继续开展讨债业务。
四、
公安机关对采取威胁、恐吓、诈骗、绑架人质等非法手段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惩处。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并于年底以前,将贯彻情况分别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一篇:
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理解与适用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
中国法院网
法信
人民法院公告网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
法院诉讼资产网
行为法学会执行研究会
中国商标网
《今日说法》
搜索引擎大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土地市场网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河北法院网
石家庄法院网
石家庄法院执行网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查询)
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石家庄高新区法院
最高检察院
河北省检察院
石家庄市检察院
诉讼费计算器
信用中国官网
信用河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债券信息网
巨潮资讯网
中登网-应收账款查询
淘宝司法拍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无讼案例检索
微信搜索
新浪博客
河北法院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网
天眼查
企查查
河北长安网
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
石家庄律师查询
石家庄公证员查询
信用石家庄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邮政特快专递查询
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石家庄市政府
河北省招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交通招投标网
河北事业单位在线
启信宝
司法部
中国现行法律数据库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河北省失信曝光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