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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财产保全成功实施案例

发布时间:2017-01-02

办案经过:
公交公司诉某品牌服饰公司案,卢海国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该品牌在石家庄有很多专卖店,根据起诉金额来看,被告偿还能力应该没有问题。第一步,前往专卖店通过挂在墙上的营业执照,我了解到该公司是个人工商户,注册的工商局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商局,从专卖店出来以后,我带着调查函来到工商局查阅了登记档案,复印了该公司负责人黄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了身份证号,至此诉前调查工作完成,当天准备了诉状和财产保全的手续,第二天前往法院立案,根据法院的安排,此时还不知黄某的个人银行存款信息,根据我的清欠经验,我打了114电话,查到了他们的总店位置和电话,电话打过去,是一位女士接的,我问黄总在吗?对方说出去了,我说平时他在这吗?答平时都在这办公。由于对总店周边环境比较熟悉,干清欠工作对银行的分布都比较熟悉,好,总店旁边就有一个农业银行,我第一反应,黄某在该银行肯定有银行卡。等联系好法院的同志去保全时,我直接建议到某某农业银行,经查询果不其然,黄某在该银行共有四张银行卡,且金额远远超过欠款金额,保全工作顺利完成,依法冻结了足额的存款,下来就是等待开庭,由于这个案子证据比较充分,胜诉没有问题,过了没几天我的委托人给我打来电话说和黄某拿到钱和解了,后来我们在开庭前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
 
卢律师办案感触:
律师应进行诉前调查,调取了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又根据清欠经验,果断地判断被告的开户银行,给予了法院保全的极大便利,效率成效才比较高,应该看到财产保全工作中律师能调查的一定提前调查,最大化的协助法院,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信息,因为法院案多人少,都依赖法院已是时间比较长,再有就是有的法院不能提供具体的财产信息的,法官根本就不去保全,或者应付一下,没能保全住财产,就白白的浪费了保全费,更重要的是如果被告在诉讼中转移了财产,或者等判决后被告偿债能力恶化,拿着“法律白条”债权不能实现,就很可怕了。实践中对于债务人是个人的,法院不会一个银行一个银行的给你查询,太浪费时间,以石家庄为例,查询建行、农行,中行,工行需要一天时间,现在又出现了很多私人银行,如民生、光大、中信等等,统统通查一遍不显示。经常和法院保全和执行人员大交道,全部银行都查一遍有个行话叫“海捞”,就是大海捞针的意思,也比较形象,如果与法院不熟悉,这种工作是不会出现的。
利好消息是,现在可以申请财产同时申请法院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详细查明被告名下的各项联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