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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著

依法合规讨债是根本正途!--于欢案给追债人的深刻警示!

发布时间:2017-06-27

于欢案二审今日尘埃落定,该案之所以社会广泛关注,引爆点之一是非法讨债行为。
非法讨债司空见怪,根据山东高级法院二审查明的事实,债权人指使他人采取在债务人公司院内支锅做饭、强行入住债务人家住房等方式催债。讨债过程中有纠集多人、辱骂、弹烟头、裸露下体等方式侮辱债务人,并以拍打面颊、揪住头发、按压肩部、推拉、卡脖等肢体动作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债务人方为制止不法侵害造成讨债人方一死两重伤的严重后果。
    这起案件结果对双方来讲均是悲剧,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则出牌,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非法讨债不对,以非法手段对抗非法行为也是不对的,谁触碰法律谁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义。
从债务发生开始,原本债权人合法债权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催收行为也是法律允许的,非诉讼方式催债的精髓是给债务人施压。但施压行为是有度量的,超出法律允许的度,就会触碰高压线。现实中也有很多自认高明的职业讨债人美其名曰,“谈话收账”,高压线不碰,打法律擦边球!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行为尺度很难把控,跟踪、侮辱、恐吓、油漆喷字、编造揭露隐私、大喇叭广播败坏商誉信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私自扣押财产、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行贿等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债务人的应激反应也不好预判和控制,被债务人反制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毕竟非法手段于法无据、讨债公司名不正言不顺。
社会转型期民间债务市场很大,可能债权人不相信法律,认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赢了官司输了钱,法院执行力度小,债务人没钱法院也没办法,认为通过法律途径不能快速实现自己的预期等等,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由于对法律规则和诉讼执行程序规则的不了解,只能是获取身边人盲人摸象,道听途说的片面经验。
该案中受害方不确定是否为职业讨债人,但讨债公司国家严厉打击、是明令禁止的,债权人委托讨债公司追债行为本身是有过错的,按照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规定,债权人可能要对自己的委托行为以及代理人的行为后果负责。
    中国的债信文化,诚信建设正在急速巨变,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是大势,债权人握有法律规则优势,只需拿起法律武器,顺势而为,法律是最靠得住的盾牌。本文不探讨其它问题,回归正题,希望于欢案给广大债权人带来警示——依法合规讨债是根本正途!

作者:卢海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