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
原告:张某,石家庄新华布匹城个体经营者。
被告:老赖1。
被告:老赖2,老赖1之妻。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连带偿还原告货款ⅩⅩⅩⅩⅩⅩ元及自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注:截至起诉日逾期付款损失为ⅩⅩⅩⅩⅩ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原石家庄新华布匹城个体经营者。二被告系夫妻,在ⅩⅩ县经营服装加工。原被告自ⅩⅩ年初有布匹购销业务。
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累计欠原告布匹货款ⅩⅩⅩⅩⅩⅩ元,当日老赖1出具欠条一张。---尚有欠款ⅩⅩⅩⅩⅩⅩ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不能偿还。
原告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二被告应共同偿还货款。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被告就之前累计拖欠货款出具ⅩⅩⅩⅩⅩⅩ元欠条后,应立即偿还货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被告逾期付款应向原告承担逾期付款损失。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石家庄市ⅩⅩⅩ人民法院
具状人:ⅩⅩⅩ
年 月 日